靈芝可用于保健食品 但違反了《標識規定》
杭州網記者了解到,根據《真菌類保健食品申報與審評規定(試行)(國食藥監注[2005]202號)》,靈芝已經被衛生部列入了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單,并上報國家衛生部審批。再根據《保健食品標識規定》:“保健食品名稱、保健作用、功效成分、適宜人群和保健食品批準文號必須與衛生部頒發的《保健食品批準證書》所載明的內容相一致。”三九靈芝餅干違反了《保健食品標識規定》。
經銷商陸先生明確表示自己已查看過衛生部給河南廠家的批文,記者也注意到包裝盒上有藍色的“生產許可”標識。同時他承認食品沒有做相應的標識,并表示,靈芝餅干已經返廠重新包裝,以后包裝盒上會有關于食品功效、食用量、不適宜人群等標識。
記者就此事詢問了消費者舉報投訴中心相關工作人員。工作人員說:“如果食品違反了《食品安全法》,消費者可以索賠十倍金額,如果沒有違法,索賠金額需要雙方協商決定。我們會依據相關規定對商家做出賠償要求。”
目前,經銷商陸先生愿意給消費者退一賠三,退一賠十的要求只能通過法律程序。
購買保健食品需提前了解
杭州網記者向廣大消費者提醒:消費者在購買保健食品時要提前了解其功效和注意事項,購買保健食品時要檢查是否符合相關規定,是否有相應說明,如果沒有要及時舉報到消費者投訴中心,由相關部門對其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