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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貿市場銷售的松茸(資料圖) 本報記者 周明佳 攝
二次違規將罰5萬
6月29日,記者從云南省2011年野生菌出口食品安全工作會議上獲悉,2011年松茸出口經營行業管理細則已出爐,取消了鮮松茸出口統一時間及結束時間;明確鮮松茸長度在5厘米以下的為童茸,嚴禁收購。細則中還將鮮松茸采摘、運輸、自檢到入庫分檢、再包裝等各個環節提出有效實施細化措施。值得關注的是,為了避免國內收購價與日本市場銷售價格倒掛,減少企業和經營者的虧損,7月20日左右將公布松茸收購最高限價和最低出口價。在此期間,超過限價即定義為“炒價”,二次違規后將處以罰金5萬元。
在整個松茸出口交易中,云南省國際商會松茸分會將全程進行監督。據了解,我省松茸交易將嚴格按照國外、國內客戶“兩個鎖定”來執行。即一個日本客戶只能與兩家鮮松茸加工、供貨出口企業有松茸貿易往來,報商會后,再次上報省商務廳備案,報批后的日商鮮松茸供貨企業一年內不得變動。若違規操作,商會有權沒收對該企業的保證金。出口企業之循序從云南省出口鮮松茸和制品,如違規將被取消鮮松茸經營資格。與此同時,為了保證我省鮮松茸安全出口,2011年所有松茸出口企業禁止收購東北松茸;嚴禁在全國各個出口港將東北松茸與云南松茸拼貨出口。
云南省牛肝菌協會會長車玥泉表示,由協會牽頭草擬的《云南省野生食用牛肝菌制品地方標準》送審5稿已經提交至省技術監督局。“待標準出爐,這將是我省牛肝菌產業發展20多年來最具有歷史意義的時刻。目前,野生食用美味牛肝菌已經成為云南省的大宗出口農產品,因其加工規格標準不統一,出口質量等級混亂,難于形成有競爭力的出口質量品牌?,F有加工工藝差異大,故必須制定相關的加工規格質量標準,以規范我省同行業標準,使產業能夠持續發展、有序競爭。”車玥泉說。(王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