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細雨彌漫旴江兩岸,但這并沒有阻礙江西省廣昌縣人民法院執行法官成功執結一起執行積案。
家住廣昌縣旴江鎮新安村的李國輝,于2007年4月欠原告黎強魚飼料款10000元,后經法院調解于2007年12月24日當庭達成調解協議,李國輝拍胸脯保證一個月之內如數還款??沙鋈艘饬系氖抢顕x竟玩起了失蹤,攜家外出打工,躲避執行,執行法官每年都要到李國輝家“拜訪”,可都無功而返,該案也一直未執行到位。
2月8日一大早,執行法官接到執行聯絡員的舉報,被執行人李國輝已于昨夜回家。執行法官立即出兵,被執行人李國輝在家中被堵個正著,并依法對其住所進行搜查,發現被執行人李國輝現正做買賣茶樹菇的生意,茶樹菇是廣昌特產,被譽為“中華神菇”,其家中竟存有收購來的茶樹菇500余斤,粗略估計價值15000多元。但被執行人李國輝然不履行還款義務,據此法院決定依法扣押該500余斤茶樹菇,并依法決定對其進行司法拘留15日。
此情此刻,被執行人李國輝才意識到事態的嚴重性,主動要求與申請人黎強和解。最終,在執行法官的努力下,申請人黎強與被執行人李國輝達成了執行和解協議:當場以400斤茶樹菇抵付了欠款10000元及利息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