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菇論壇首發】目前我國食用菌菌種出售單位上千家,生產菌藥、菌用物品的廠家也達幾百家之多,大量的菌需用品讓誰消費掉了?筆者認為,菇農消費者是個最龐大也最軟弱的消費群體,他們的合法權益經常受到侵害,菇農消費維權工作也舉步維艱。為何會出現這種現象?筆者分析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的原因:
菇農消費者識假能力不強。目前,食用菌市場假冒偽劣菌種、菌藥、菌用物資充斥,而廣大菇農消費者受自身文化素質的局限,對所購用品質量的優劣、真假分辨不清,使得假冒偽劣菌需物品在以菇農為主的農村食用菌市場得以泛濫。
菇農消費者維權意識淡薄。在農村,許多菇農明知自己購買的菌需用品是假劣的,卻因交通不便、花不起錢或金額小、嫌麻煩、怕耽誤時間而不愿去維權部門檢驗取證。另外,不少菇農保護消費證據的意識不強,在購買菌需用品時很少索要有效證件等消費憑證,導致維權舉證時有理難辯,吃“啞巴”虧。
不少菇農消費者雖然對自己所購菌需用品有疑慮,想鑒定,但因當地缺少質量鑒定技術力量及設備跟不上,也無法鑒定菌需用品的真偽優劣。若去外地鑒定,耗時費力不說,昂貴的鑒定費就足以令人望而卻步。
地方保護主義作祟,菌政監管部門執法不力。一些不法經營者無視市場法則,違法違規經營,不少菌政監管部門卻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得過且過;或只顧眼前、局部利益,公然或暗地里成為不法經營者的“保護神”,想方設法為這些人開脫罪責,市場監管、執法監督軟弱無力,甚至形同虛設。
調解、執行協議難。侵權行為發生后,經常是銷售者與菇農互相扯皮,上級單位與下屬部門互相推諉,拒絕接受維權部門的調解。一些受到侵權的菇農費盡周折,好不容易得到責任方的賠償許諾,事后責任人卻常以種種借口拒不履行協議,而消協又無權采取強制措施,結果是工作做了不少,協議卻執行不了。
上述這些問題不解決,廣大菇農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就難以得到保障。(參考文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