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質檢總局發布公告,“冠縣靈芝”正式成為實施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的地方特產。這意味著“冠縣靈芝”的名稱、產地范圍、種植技術、品質特色、產品專用標志、種植環境和質量標準等都受《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定》中相關法律、法規的保護和監管,對促進本地靈芝產業發展和保護有著積極深遠的影響。
冠縣作為全國重要的靈芝生產基地,素有“靈芝之鄉”的美譽,靈芝產量占到全國總產量的三成以上。品種包括赤靈芝、鹿茸芝、紫靈芝等,種植面積4000畝,靈芝大棚7000余個,年產靈芝3500余噸,年產孢子粉30余噸,產品遠銷韓國、日本、馬來西亞等國家。2012年7月,該縣申報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產品領導小組向國家質檢總局提出“冠縣靈芝”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