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閱工商注冊信息,青海春天成立于2003年,注冊資金21,354.942529萬元,法定代表人肖融。2013年1月,青海省政府表彰2012年度上繳稅收成績突出企業。其中,青海春天位列“上繳稅收3000萬元以上、l億元以下”的28戶企業之一。
青海食藥監局要求極草5X標注“不宜長期服用”
專賣店宣傳冊建議“持續服用”
前述藥監局生產處負責人稱,在“53號通知”中,對企業提出,要參照《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GMP)的要求組織生產,同時要求明確標注產品不宜長期服用等。在銷售方面,參照非藥品柜臺銷售。
記者在極草專賣店(北京大望路店)出售的極草產品的包裝上并未看見“不宜長期服用”的字樣。店員提供的“服用方法”及宣傳冊寫有以下內容:在我們得到的反饋數據與信息中,還是有部門服用者的效果感受不明顯,經過統計分析,他們都具備一個共同特征:那就是服用量不足;或前期服用量足夠,后期服用量不足甚至停止服用較長時間。很多服用者反饋:在推薦劑量內,服用量越大,效果越好。
“服用方法”對6類疾病輔助醫療的應用方法做出了詳細介紹,例如第五類提到,其他重病或重大手術人群,在其改善期應每日服用10至14片,進入維護期后,每日服用6至10片,至少連續服用3個月以上,然后根據身體情況,選擇健康或亞健康人群的服用量持續服用。
位于青海西寧市的多家極草專賣店也仍在營業銷售,在售產品最新的生產日期為今年4月份,生產許可證仍為青20100041,銷售人員在介紹極草5x產品時,稱其為“滋補品”。一位陳姓消費者提出質疑:“花了大價錢,最后不知道買了個啥,總得給個說法。”
“綜合開發利用優勢資源的試點產品” 到底是什么概念?是否能成為“極草5X”上市銷售的合法身份?記者致電國家食藥監總局聯系采訪事宜,截至發稿時未得到回復。
8月27日,記者撥打北京市食品藥品投訴舉報電話,咨詢極草5X在京銷售是否合法,屬于保健品、藥品還是食品,接線工作人員稱查不到相關信息。記者追問“是否查不到相關信息,就意味著沒有相關審批,屬于違法銷售”?對方表示“具體問題得具體分析。其他省局批準的信息查詢有滯后性,只能按照投訴信息先進行登記。”根據規定,從受理舉報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會有專人進行信息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