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云南省林業和草原局獲悉,云南省日前制定出臺了促進林下經濟高質量發展多項措施,進一步加快林下經濟發展,促進鄉村振興,打通“兩山”轉化通道,使林下經濟經營面積穩定在6500萬畝左右,實現林下經濟千億元產業發展。
在不對現有森林、林木造成破壞的前提下,云南省鼓勵各地優先在商品林、核桃等退耕還林地中發展林下經濟,以充分發揮林地生產潛力,提高林地綜合效益,進一步科學布局林下種植、養殖、采集、休閑等產業的區劃,專項編制林下經濟高質量發展規劃,確保全省林下經濟經營面積穩定在6500萬畝左右,同時嚴禁在自然保護地、國家I級公益林和生態脆弱區等區域發展林下經濟。
按照鄉村振興和“一縣一業”“一鄉一特”“一村一品”的要求,云南省提出,將重點發展三七、重樓、天麻等道地中藥材仿野生種植,以及松茸、干巴菌等野生菌人工促繁和羊肚菌、松露等食用菌的仿野生種植業;適度發展蜜蜂、家禽等仿野生或生態養殖業;合理發展森林蔬菜、野生菌、藥材等野生資源的采集加工業;探索發展以森林撫育剩余物資源為基礎的文創業和“森林+”林下經濟綜合體建設;禁止發展不利于生態保護的林下種植和養殖業。加快重點建設100個“規?;?、專業化、標準化、組織化、市場化”等高水平的林下經濟產業基地和莊園,積極開展地理保護標志認證,認證面積穩定在1000萬畝以上。著力培育經營主體和“云南林下經濟產品”品牌,培育50家林下經濟龍頭企業,發揮龍頭企業的引領和示范帶動作用,鼓勵龍頭企業與合作社、農戶結成利益共同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