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韓國媒體報道,韓國政府將從3月末開始強制要求市場上銷售的甜瓜、西瓜、面包、咖喱以及包裝好的蘿卜和白菜等食品必須標明原產地。另外,在加工食品中,全部利用韓國產原料生產的產品和部分利用韓國產原料生產的產品也必須標明原產地,以便容易區分。
韓國農林部3月5日公開發表了具有上述內容的《農產品原產地標明要領修訂案》。根據該修訂案,必須標明原產地的農產品從145種增至160種,加工食品從121種增加到209種。
按照該《修正案》,新增的必須標明原產地的農產品包括,白菜、蘿卜、洋白菜、蔥、甜瓜、西瓜、草莓、桃子、李子、柿餅、桑黃蘑菇、姬松茸、冬蟲夏草、樟腦、蜂膠等15種。
其中,白菜、蘿卜、洋白菜、蔥4個種類只限于包裝的產品,堆在折扣賣場或市場柜臺上銷售的白菜或蘿卜可以不用標明原產地。
此前,這些農產品沒有義務標明產地,只有部分銷售者主動標明一些有特色的著名產品,如全羅北道高敞郡西瓜、慶尚北道星州郡甜瓜等。
按照上述《修訂案》,加工食品中新增的原產地標明對象包括,面包、咖喱、橄欖油、冷面、唐面、辣椒面、包裝油炸食品、盒飯等。目前,面包中必須標明原產地的只有主食面包。
但是,考慮到加工食品重新包裝需要一定時間,因此將原產地義務標明實行日期推遲1年。
如果沒有標明必須義務標明的原產地,將被罰1000萬韓元以下的違約金。
《修訂案》同時還增加了相關措施,使加工食品中全部利用韓國產原料生產的產品和部分利用韓國產原料生產的產品得以區分。
例如,目前在韓國市場上銷售的泡菜中,雖然使用了中國產調料制作,但卻只簡單地標明"白菜(韓國產)",按照新規則,如果制作泡菜使用的所有原料都是韓國產產品,那么要標明"原料原產地:韓國產"。而像"白菜(韓國產)"那樣,只標明部分原料的原產地的泡菜很有可能使用了外國產原料。
《修訂案》同時還引入了根據加工程度不同而區分韓國產和外國產的標準。
《修訂案》還明確,從國外進口種子在韓國內栽培后得以改良的冬蟲夏草和蘑菇可標為韓國產。而進口中國產泡菜后進一步加些調料的泡菜的原產地則必須標明是中國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