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農林勞動省9月29日發表通告,根據食品衛生法第26條第3項規定,將對中國產松菇及加工品實施命令檢查。
其主要原因是由于日本檢疫站在對中國產松菇進行檢查過程中,連續兩次發現松菇的乙草胺(ACETOCHLOR)除草劑殘留超出基準值。在食品衛生法規定中松菇的乙草胺殘留基準為0.01ppm,而上述超標松菇的乙草胺殘留量分別為0.69ppm和0.04ppm。
勞動省表示,現在松菇的進口商必須到指定機關進行檢查,并承擔相應的檢查費用。只有在明確進口的松菇不存在任何問題之后,進口商才可以辦理各項進口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