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野生蘑菇有劇毒卻不易鑒別的情況,市食品安全辦今天在全市范圍內全面禁止銷售野生鮮蘑菇,凡是進入市場銷售的野生菌菇,必須持有農業部門或食品衛生相關部門的檢測檢驗證明,否則不予進入市場銷售。同時要求學校及集體用餐單位禁止采購野生鮮蘑菇。
“雖然野蘑菇中毒人數每年只占食物中毒人數的5%左右,但死亡人數卻較多”,食品辦專家上午告訴記者,我國的毒蘑菇有100多種,其中致命性的野毒蘑菇達20多種,有些含有劇毒。較常見的劇毒蘑菇為鵝膏菌、白毒傘菇、鹿花菌等。
判斷野蘑菇是否有毒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情,即使專業人員也很難鑒定出變異的有毒蘑菇。目前,醫學上對野蘑菇中毒尚無有效的治療方法,最好不隨意采摘和食用不認識的蘑菇。
專家說,一旦發生誤食有毒野蘑菇事件,出現惡心、嘔吐等癥狀,可先采取迅速催吐并反復喝水,達到快速排出毒物、減少毒物吸收的目的,并應及時到醫院接受治療。當懷疑是野蘑菇中毒時,應將殘剩食物、嘔吐物以及未經處理的蘑菇標本送至相關部門進行鑒定和毒理實驗,以便于盡快確診和治療。
市食品安全辦提醒市民:如發現有人擅自銷售野生鮮蘑菇,可以向相關部門舉報。市工商局投訴舉報電話為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