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掌握浙江省食用菌的質量安全狀況,促進食用菌標準化的推廣實施,提高浙江省食用菌質量安全總體水平,確保食用菌消費安全,根據《浙江省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與經費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2004年11月浙江省組織了浙江省林產品質量檢測站、浙江省方圓食品與農副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等單位對浙江省麗水、嘉興、金華、湖州、舟山、寧波、溫州、臺州等地的香菇、平菇和金針菇進行了質量安全監督抽查。此次抽樣香菇、平菇、金針菇批次比1:1:1。上述地區和杭州實行聯合抽樣,抽查對象是生產基地、超市和批發市場,檢測項目為砷、鉛、鎘、汞、六六六、DDT、二氧化硫。
為了做好這次監督抽查工作,浙江省林產品質量檢測站呂愛華副站長和吳學謙研究員于11月29-30日分別赴我市慶元、龍泉、云和、蓮都等地嚴格按照監督抽查計劃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抽查抽樣規范進行了食用菌產品抽樣,從四縣的食用菌生產基地、批發市場、超市等環節按比例抽取了香菇、金針菇和平菇3 個菇類樣品進行分析檢測。整個抽查檢測工作將于2004年12月20日前結束,有關監督檢查結果將上報浙江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測協調辦公室。
此次食用菌質量安全的監督抽查,對摸清浙江省食用菌質量安全現狀、推動食用菌標準化生產和確保食用菌消費安全具有重要現實意義。
作者:吳慶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