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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鼓勵開展特色農業保險品種試點工作的通知》[浙政辦發(2012)14號]文件于3月8日下發,要求各地按照風險可控原則,積極探索開展特色農業保險品種試點工作。根據國家有關要求和全省農業實際,將茶葉、食用菌、葡萄、棉花、花卉、經濟林果、蠶、兔、羊、龜鱉、南美白對蝦、貝類、糖料作物等十三種種養品種列為省級試點險種目錄,各設區市根據實際在省級試點險種目錄中選擇1個試點險種,制訂試點方案,科學制定保險條款和費率,報中國保監會審批、省農險協調辦備案。試點期限3年,3年后經省相關部門和專家審核,試點成功的列入險種目錄,給予相應保費補貼。試點期間,省政府對批準的省級試點險種按“以獎代補”的方式,給予欠發達地區30%的保費補貼。